供应商用户注册
回收商信息注册
回收商注册须知:
1、请于注册信息提交成功后,向业务所在单位提交贵公司的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文件,复印件及传真形式均可 2、若注册信息审核不通过,请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首页的回收商信息修改进入修改界面,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审核不通过的回收商上交的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用 户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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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为6-15位的英文或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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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度8-16位]
业务发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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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机关
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分公司
乌海超高压供电分公司
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分公司
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
内蒙古电力物资供应公司
内蒙古电力信通公司
内蒙古供用电稽查局
内蒙古电力公司培训中心
内蒙古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
内蒙古电力营销服务公司
内蒙古电力调控公司
内蒙古蒙电信产公司
内蒙古电力航检公司
内蒙古康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包头供电分公司
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
乌海供电分公司
薛家湾供电分公司
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巴彦淖尔供电分公司
阿拉善供电分公司
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
蒙电项目建管公司
内蒙古电能计量分公司
乌海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
蒙电控股海金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蒙电控股海金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京蒙蒙电大厦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电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电力数字研究分公司
巴彦淖尔市康立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科电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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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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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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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身份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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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手机号:
* [长度为11位]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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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手机号:
* [长度为11位]
联系人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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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照类型:
三证
一证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代码:
税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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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照附件:
上传附件
删除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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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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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单位:万]
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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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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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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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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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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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业务范围:
变压器
线缆
金属
电子元器件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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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证照:
其他证照上传:
上传附件
删除附件
操作提示: 1. "执照"指,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税务登记证(正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 回收商注册必须上传执照
原件
扫描件(
彩色效果,黑白无效
);
3. 附件格式必须为PDF格式;
4. 具体要求:请将上述执照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彩色效果,黑白无效,PDF文件不得超过10M
);
5. 扫描后的PDF文件命名为“XXXXX公司执照扫描附件”。
请选择要上传的文件:
操作提示: 1.只允许上传PDF,JPG,JPEG格式的文件(上传文件请不要超过50M);
请选择要上传的文件:
操作提示: 1.只允许上传PDF格式的文件(上传文件请不要超过50M);
请选择要上传的文件:
一、总则 回收商在使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本服务协议。如您不同意本服务协议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您可以主动取消内蒙电力提供的服务;您一旦使用内蒙电力的服务,即视为您已了解并完全同意本服务协议各项内容。 二、信息和隐私保护 1 回收商账户的所有权归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用户完成注册申请手续后,获得回收商帐号的使用权。 2 回收商应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企业资料,并不断更新回收商资料。回收商应确保所填报资料的准确性,并对其负责。如因信息不真实而引发问题,则承担问题发生所带来的全部后果。 3 回收商不应将其帐号、密码、UKEY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回收商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资料。 三、使用规则 1 回收商在使用内蒙电力服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收商应同意将不会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上载、展示、张贴、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 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0) 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2)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3)不利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1)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 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2 用户违反本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回收商同意赔偿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作公司、关联公司,并使之免受损害。对此,内蒙电力有权视用户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回收商发布信息内容、暂停使用许可、终止服务、限制使用、回收回收商帐号、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对恶意注册回收商帐号或利用回收商帐号进行违法活动、捣乱、骚扰、欺骗、其他用户以及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回收其帐号。同时,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视司法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 3 回收商须对自己在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回收商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给予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额的赔偿。